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杜绝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问题的发生,市纪委驻公安局纪检组于6月11日至6月15日对全市城市区公安分局、支队班子成员及副县职以上和局直四部正科职以上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逐人逐室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测量。
通过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单位领导干部都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遵守办公用房使用规定。如洛龙公安分局前期专门购买专用激光红外线测距仪,对单位的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测量,建立办公用房实用面积台账;伊滨公安分局实行领导干部集中办公。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个别领导干部办公室面积微超标(超标准0.3-0.5平方米)、办公室内仍有独立卫生间及两间办公室一门之隔等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检查结束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组下发了检查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借此次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之机,重申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好日常履职尽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树立“标杆”,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查漏补缺,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了“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