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监察委对洛阳市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炳志(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炳志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将国有资产交给自己实际控制的社会团体管理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套取财政资金,擅自处置市文联收藏的字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张炳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研究并报洛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炳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